A-Tick認證
時間:2021-03-27
由澳大利亞通訊局為通信設備核發強制性認證標志。
一、基本介紹
A-Tick是由澳大利亞通訊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簡稱ACA)為了通信設備核發的認證標志。
二、標識要求

1、進出口必須依照以下步驟使用A-Tick:
(1)產品執行ACA技術標準測試;
(2)向ACA登記使用A-Tick;
(3)填寫“符合聲明表”(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并和產品符合記錄保存一起;
(4)在通信產品或設備上貼有A-Tick標志的標識(label);
(5)銷售給消費者。
2、電訊設備的A-tiok要求
根據澳洲電信法1997第21部分,曲澳洲通訊媒體管理局胡脫負責進行有關電訊的消費者設各和消費者連線的技術管理。ACMA為此引入了基于產品標簽和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自我管理體系,這一體系按照電訊標簽公告2001來實施。符合性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確保這類產品符合管理當局要求的相關技術標準以及在提供或連接到電訊網絡之前得到了適當的標識。有關技術標準涉及到關于集成電訊網絡的用戶和操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標準電話服務的電訊網絡的互連可用性以及實現緊急呼叫服務.
澳洲制造商和進口商或其授權代理必須在標簽公告中規定的產品上貼上A-tiok標簽或者不符合標簽。
三、認證范圍
任何能夠連接到運營商或運營服務提供商的公共電訊網絡上的消費者設備和消費者連線都屬于標簽公告中定義的電訊產品,例如應答機、移動電話、傳真機、話機(包括無繩電話)、調制解調器等,電訊產品除三相供電,以及大型的通訊產品外,都屬于STEK業務范圍。
四、工作流程
1、企業準備公司信息、產品信息、產品說明書、規格書等資料;
2、有資質的第三方的實驗室評估產品,確定執行的測試標準;
3、測試如出現不符合項,實驗室會對產品進行整改以符合并達到澳洲標準要求;
4、測試通過,出具測試報告;
5、提交測試報告至澳洲發證機構進行文件審核;
6、澳洲審核通過,核發RCM證書;
7、我司可全程代理服務,客戶對提供的資料負責。
五、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澳洲代理商資料(我司可代辦);
3、在認證前提供用于產品制造的元件或原材料的詳細資料(必要時);
4、產品規格書、使用說明書、BOM等((英文或者認證國語言);
5、其他必要的資料
六、證書模板
證書模板:略
七、其他
A-tick屬于強制性認證。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來/新西蘭的FMI申請合并;如果產品要在這二國銷售,下列文件在行銷前必備齊,以備AC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蘭( Ministry of Economio Deve1opnlent)當局隨時抽查;
1、測試報告-必須由NATA或與NATA互讓之認證機構,如NVLAP或 A2LA認可的實驗室核發才有效,否則要求樣品送測機率非常高。
2、"Application to usc the C- tickMark" Form—必須由澳大利亞/新西蘭公司或進口商簽名負責。
3、“Suppll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Form-必須由澳大利亞/新西蘭公司或進口商簽名負責.簽名負責之廠商,有責任確保銷售之產品仍符合EMI方面的規定。
4、原始之設計圖稿及規格書(如:線路圖、方塊圖、User′sManual和 Service Manual等).
5、敘述制作時之生產檢查程序,以確保EMI特性之維持。
6、任何會影響到EMI的變更敘述和必要之測試記錄
7、請與我們聯系,我司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